經營管理人員應該是主動工作和認真負責的,而不是像機器那樣只是聽人使喚。越是高級的和高層次的管理人員,越應該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高尚的管理道德。那些旨在滿足達到低水平目標的經理和管理人員,那些屢犯錯誤、消極疲沓的管理人員必須撒換職務,他必須離職,或者免職。
當然,這種懲處并不是意味著不允許犯錯誤;并不等于說:凡是犯了錯誤的,都要予以懲罰。實際上對于有上進心的人來說,失敗乃是成功之母。許多公司優秀的經理和其他管理人員的優點并不是他們沒犯過錯誤,而在于他們為了創新而犯錯誤的;因此他們犯錯誤的次數越多所積累的經驗越豐富,而他們繼創新的可能性就越大。相反的,應主張把那些雖未犯錯誤、但工作平庸、毫無上進心的人,從較高領導職位上調離出去。重要的問題不是犯錯誤,而是管理人員的責任心,看他是否盡到了自己的工作本份。
為了充分發揮管理人員和積極性,必須對管理人員和工作作出合理的、公正的評價。正確地評價他們的工作,估計他們的責任心,是對他們進行獎懲的基礎也是提升或調離他們的職務的依據。
任何一個辦得好的企業,它的管理人員所以能盡到管理責任,主要是因為它對管理人員能及時地和公正進行評價,同時,又有此評價的依據,對他們作出恰當的獎勵或懲處。凡是這樣做的公司,它的各級管理人員就能盡到自己的管理責任,他們能保持旺盛的工作熱情,有上進心。他們很自然地在工作中展開了競賽。久而久之,在該公司中就會形成一種良好的工作作風和傳統習慣:以上進為榮,以消極平庸為辱。這種優良傳統的形成,是企業的精神財富,是無價之寶,是財運亨通,年年賺錢的基礎。
但是,要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做出正確有評價,必須有一整套的評價制度和方法。在美國和歐美各大公司中,往往要聘請心理學專家來主管對各個人的評價工作。
對一人管理人員的評價,必須是全面的和系統的。評價一個人的工作成績,切忌片面性和主觀性。因此,不要草率地根據一、兩件事就對某個管理人員的品質、責任心和工作能力作出判斷。對一個人作出正確的判斷需要過較長時間的觀察、檢驗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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