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現代人的成功,
無非是,
賺錢少的艷羨賺錢多的,
沒權利的嫉妒有權利的,
無名氣的的崇拜有名氣的。
這種無來由的艷羨,嫉妒,崇拜,
這種對金錢,權利,名望的追逐,
化成了社會上的一股刁鉆之氣。
人啊,都有份私心,
只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總希望自己過得舒服逍遙,
哪管人家瓦上霜呢?
于是,
為商之人被塑造成利益熏心,違背良心者;
為官之人被塑造成中飽私囊,違背公允者;
為名之人被塑造成無恥齷蹉,違背禮義者。
是誰促成了這樣的社會?
是我們社會群體,
因為無論富豪,權貴,還是明星皆從社會群體中來,又到社會群體中去。
社會群體的這種力量,
使得社會的角角落落里充斥著這種不正之風,
給文明染上塵埃,涂上骯臟之色。
如果我們,不貪圖富豪般的奢華,
那就不會因為享有的美食和華服,出入豪宅和名車,
而出現艷羨之色,炫耀之色,攀比之色
因為歸根到底也就是吃穿住行,生老病死。
如果我們,不貪圖權貴們的權利,
那就不會因位高權重,
而出現奉承之色,賄賂之色,諂媚之色
因為他們手中的權利是關系到千千萬萬的人的福祉利益是天下黎明百姓賦予的。
如果我們,不貪圖明星們的名氣,
那就不會因一時的名聲噪起而開始大紅大紫
而出現追逐之色,吹捧之色,鼓噪之色,
因為他們名氣也是來自廣大人民的喜愛才得到的。
如果我們,
從一開始就不貪圖奢華,
就沒有這樣滋生的場所;
如果我們,
從一開始就不貪圖權利
就沒有這樣肆虐的機會;
如果我們,
從一開始就不貪圖名氣,
就沒有這樣橫行的舞臺。
或許,
當今社會就不會有這樣讓人詬病的風氣。
一切將歸于平淡安寧,
大家都會安于已有的生活,
也不會有人過多的去刻意的追求這些東西,
社會是退步還是進步,
就無從考量了。
或許
還是我的烏托邦空想社會主義情結太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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