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朋友的嘴里,我知道了這樣一則故事:說從前有一家人,門前長了一顆樹,這棵樹年高德劭、枝葉繁茂,十分喜愛這家人的一個小孩。這小孩餓了,他就讓他摘果實;小孩渴了,他就叫他嚼葉子。夏天,他給小孩遮涼;冬天,他給小孩擋雪。等小孩長大的時候,他又讓他把枝葉割下來,編成一個花冠,送給他心愛的姑娘。
這樣過了好多年,這少年娶妻生子,變得很富有。有一天來到大樹旁,說:我已厭倦了現在的生活,我要到遠方去,請你讓我鋸下你的樹干,打造一條大船。樹聽了很憂傷,但憂傷的不是這冷酷的要求,而是他就要有很長時間見不到這少年了。
就這樣,少年駕船走了。過了好多年,一個老人步履蹣跚,來到他面前說,我就是那少年,我已疲憊不堪,需要休息。樹說,很好,我已苦苦地等了你幾十年,幸虧我還有一個樹樁可以做你的坐墊。老人又拿起斧頭砍倒樹樁,做了一把躺椅。
朋友說,這個故事是勸人行善的,否則就不可能被稱為《奉獻樹》而出現在一本歌頌教師的書里——但說實話,我聽了不但沒有為這棵樹的善舉感動,反而深深地為這個人的殘忍驚詫。
如果說“奉獻”是人間道德的第一義,那么究竟誰有權收藏“奉獻”出去的東西?如果說“善”的動機在于“愛”,那么,怎么保證這種“愛”不是助長貪婪?也就是說,我們在提倡撒義種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譴責貪婪與無恥?因為從這個故事來看,樹的“善”只是成全了人的“惡”。試想,如果樹當初不是一味的“奉獻”,而是嚴厲地拒絕了他的無理索取,那么,這個人完全有可能斂欲收貪,棄惡揚“善”。但樹沒有這樣做,結果導致,一邊是糊里糊涂的“奉獻”,一邊是沒完沒了的掠奪;一邊是血淋淋的忍受,一邊是笑哈哈的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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