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家族是世界上第一個擁有10億元財富的美國富豪,盡管富甲天下,但從不在金錢上放任孩子。洛克菲勒家族認為富裕家庭的子女比普通人家的子女更容易受物質的誘惑。所以,他們對后代的要求比常人家反而更加嚴格。
這從其家族中流著的“14條洛氏用錢備忘錄”就略見一斑了,這是約翰.洛克菲洛三世小時候與父親“約法三章”所提出來的,其經濟上已經非常“吝嗇”:每周給零花錢1美元50美分,最高不得超過每周2美元。且每周核對帳目,要他們記清楚每筆支出的用處,領錢時交家長審查,錢帳清楚,用途正當,下月增發10美元,反之則減。
洛克菲洛通過這種辦法,使孩子從小養成不亂花錢的習慣,學會精打細算、當家理財的本領。他們的后人成年后都成了經營的能手。
14條洛氏零用錢備忘錄
1、 從5月1日起約翰的零用錢起始標準為每周1美元50美分。
2、 每周末核對帳目,如果當周約翰的財政記錄讓父親滿意,下周的零用錢上浮10美元(最高零用錢金額可等于但不可超過每周2美元。
3、 每周末核對帳目,如果當周約翰的財政記錄不合規定或無法讓父親滿意,下周的零用錢下調10美元。
4、 在任何一周,如果沒有可記錄的收入或支出,下周零用錢保持本周水平。
5、 每周末核對帳目,如果當周約翰的財政記錄合規定,但書寫和計算不能令爸爸滿意,下周的零用錢保持本周水平。
6、 爸爸是零用錢水準調節的唯一評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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